承運條款

進入設施和/或登船,即表示您同意受這些條款和條件的約束。
本承運條款(“乘客協定”)是你和我們(霍恩布洛爾游輪和活動加拿大有限公司,dba City Cruises Toronto)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定,並管轄你和我們之間的所有交易。 這些條款和條件包括限制多倫多城市游輪在發生事故或傷害時的責任的條款。請在登機前仔細閱讀。

 

1) 定義條款:本《乘客協定》中的條款含義如下:

  1. “郵輪”是指您的機票上註明的特定郵輪。
  2. “我們”、“我們”、“我們的”或 “承運人 ”是指或指多倫多城市游輪,僅就本乘客協定中的抗辯、責任限制和權利而言,它還包括多倫多城市游輪和你已經或將要乘坐的船舶(“船舶”)的雇員、官員、僕人和代理人,以及船舶的管理人員。 軍官、工作人員、船長、船員、雇員和僕人。
  3. “運輸”是指承運商在法律上對乘客負有注意義務,採取合理措施確保其安全的所有時間,且不限制上述規定的一般性,包括乘客在船上或登船或下船過程中的時期。
  4. “公約”是指經 1990 年議定書修訂並納入《海上責任法》的 1974 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運輸雅典公約》。
  5. “乘客”是指根據《乘客協定》旅行的任何和所有人員,包括您的所有客人。
  6. “記帳單位”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定義的特別提款權,並會不時變化。(截至 2019 年 1 月 26 日,貨幣價值約為 1.846 加元)
  7. “購買者”是指構成《乘客協定》的機票的購買者。
  8. “退款金額”是指我們從您那裡收到的郵輪付款總額。
  9. “您”或“您的”是指乘客和/或購買者,包括您的所有客人。

2) 行程變更/取消:水上旅行涉及陸地設施中不存在的不確定性。我們可以自行決定保留碼頭、更換船隻、更改游輪的航向或時程表、停止游輪或出於任何原因取消遊輪。巡航路線將由船長根據已知或預期的天氣和水況自行決定,以確保乘客和船員的最大舒適和安全。對於任何此類航線或時程表的變更、中止、取消或其他未能在預定或宣布的時間離開或到達任何港口,我們概不負責。如果郵輪在開始前被取消,作為您的唯一補救措施,您將有權獲得適用的退款金額。

3) 乘客狀況/殘障乘客:我們歡迎有機會隨時隨地在我們的船上接待和協助殘障乘客,並將盡我們所能,盡我們所能説明那些在我們的船上的殘障人士。請在預訂郵輪時或儘快告訴我們,任何在郵輪期間需要特殊説明或住宿的客人,以幫助我們。如果考慮使用服務性動物,也請告知我們,以便我們提供説明。如果無法提供符合乘客安全的住宿,我們可能會限制通行的可用性。有關我們的可訪問性標準的更多資訊,請訪問 https://mariposacruises.com/about-us/accessibility/。

4) 拒絕運輸和驅逐乘客的權力:我們有權拒絕運輸任何乘客,並有權在任何停靠港驅逐任何乘客,費用由乘客承擔。如果任何乘客生病、受傷、行為不檢或未能遵守法律和法規(定義見下文第 5 節)或在巡航期間為船上其他人的一般安全和舒適而制定的任何指令,我們的一名員工(很可能是船長或其指定人員)將是乘客狀況和適當措施的唯一合理判斷者採取。

5) 遵守法律法規、安全:您和您的乘客同意遵守並遵守所有法律法規。“法律和法規”是指聯邦和省級當局的所有法律、命令、條例和法規的所有要求、本乘客協議的條款,以及我們和我們的員工(包括船長和船員)的合理指示和命令。您應始終遵循並執行船長和/或船員的所有合法指示,特別是與(但不限於)您自己、船員或其他乘客的人身安全有關的指示。為了您自己和您照顧的任何人(尤其是兒童)的安全,您必須始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這包括(但不限於)在船舶周圍始終使用扶手和護欄,適當約束兒童,確保兒童始終由負責任的成年人陪同,並注意船員在航行開始時提供的安全簡報。建議並要求乘客在惡劣、惡劣或惡劣的天氣條件下或按照機組人員的建議特別小心。承運人、船舶或任何船員均不對任何人因違反上述安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人身傷害)負責,或他們未能遵守法律法規,或未能使用船上提供和/或建議的所有安全裝置和預防措施, 或由任何乘客以不合理、不必要或不安全的方式行事造成的。

6) 食品和飲料:未經我們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將任何食品或飲料帶上船,該授權由我們自行決定,可能會被不合理地拒絕。不得將食物或飲料從船上移走。

7) 酒精飲料:我們保留拒絕或限制向任何乘客提供酒精飲料的權利。您不得試圖讓我們提供酒精飲料,或自己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或歪曲乘客的年齡,意圖導致未成年人在我們的船上飲酒。

8) 大麻、非法和受管制物質:禁止在船上使用非法或受管制物質。安大略省的《大麻控制法》禁止在安大略省的任何船隻上吸煙或吸食大麻,包括使用醫用大麻,包括船上的所有區域。為了遵守法律,我們不允許在我們的任何船隻上使用任何形式的大麻。欲瞭解更多資訊,請查看:https://www.ontario.ca/page/cannabis-legalization。如果正在消費大麻或非法或受控物質,我們保留停止游輪的權利。恕不退款或換貨。

9) 乘客的責任和對客人的責任:請幫助我們確保所有人都能度過安全和愉快的時光。(a) 您有責任對船上的乘客的行為和監督,這些乘客是您的團體成員,參加您的活動或聚會,包括遵守乘客協議的條款。(b) 您同意立即向我們支付因您或參加您的活動的任何乘客而造成的船舶、任何設備、裝飾或固定裝置的任何和所有損失或損壞,包括因未能按照本乘客協定的條款或船員的指示行事而造成的任何損壞或損失。(c) 您將被要求賠償我們因您作出的任何重大虛假陳述而導致的全額重置費用和/或對我們或船舶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關於您的團體預期活動的任何虛假陳述,以及虛假聲稱需要為您提供醫療服務, 或毫無根據的傷害索賠。(d) 由於您的疏忽或不當行為或疏忽,或您團隊中任何乘客(包括與您同行的任何未成年人)的疏忽或不當行為或疏忽而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或損害,您將被要求賠償我們的全部更換費用和/或任何和所有損失或損害。儘管有上述規定,本協定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要求您或乘客對因任何乘客遵守船員的任何指示或指示或遵守本乘客協定的條款而導致的船舶、設備、裝飾或固定裝置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

10) 賠償:您同意賠償我們、我們的船員、船長、董事、高級職員、雇員、擁有者、關聯公司和代理人,使其免受損害:(a) 由於任何疏忽或不法行為而招致或施加給我們、我們的船員、船長、董事、高級職員、雇員、擁有者、關聯公司或代理人的任何損害、責任、損失、處罰、罰款、收費或其他費用, 您或您負責的任何未成年乘客遺漏或違反法律或法規;以及 (b) 由我們、我們的船員、船長、董事、高級職員、雇員、擁有者、關聯公司或代理人因任何疏忽或不當行為而直接或間接涉及人身傷害、死亡或財產損失而產生或施加給我們、我們的船員、船長、董事、高級職員、雇員、擁有者、關聯公司或代理人的任何責任、成本或費用(包括所有法律費用), 或與您同行的任何乘客。

此外,我們同意賠償您(包括所有董事、高級職員、代理人、擁有者、關聯公司和獨立承包商)因任何人(包括您的一方成員)因我們公司和/或其雇員的疏忽行為或不作為而造成的人身傷害或死亡或財產損失而提出的任何索賠而產生的任何責任或費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費用)。

11) 責任限制:《海上責任法》及其所有附表(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公約》)的條款和規定應適用於本合同。在不限制前述條款的一般性和公約的完全適用性的情況下,您應注意,我們對乘客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每次運輸 175,000 個記帳單位。我們對行李、個人財物或財產的損失或損壞的責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每次運輸 1,800 個記帳單位。任何因乘客死亡或人身傷害或行李丟失或損壞而引起的損害訴訟必須在兩 (2) 年內提出,此後任何索賠均應超過時效。

13) 適用法律:《乘客協定》及其解釋應受加拿大法律和加拿大海商法管轄並按其解釋。

14) 管轄權:雙方明確同意,因乘客協定或郵輪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和所有爭議和事項應由位於多倫多的加拿大聯邦法院或《公約》第 17 條另有規定進行審理和裁決。

16) 可轉讓性;可分離性;其他:本《乘客協定》構成您與我們之間的完整理解和協定,並取代您與我們之間的任何先前口頭、默示或其他協定,並且本《乘客協定》只能通過您和我們簽署的書面形式進行修改。您不能轉讓《乘客協定》。對《乘客協定》的任何添加、刪除或其他更改或放棄,如果聲稱是由我們做出的,但未經我們書面同意,則對我們沒有法律約束力。《乘客協定》中在任何司法管轄區被禁止或不可執行的任何條款,在該司法管轄區內,在此類禁止或不可執行的範圍內無效,並且《乘客協定》其餘條款和條件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不會受到影響,此類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也不會受到影響。

17) 不可抗力:對於因以下原因引起或導致的任何損失、損害、延遲或未能履行本協定,您和我們概不負責:戰爭;暴動、恐怖主義或恐怖主義威脅、自然災害、海上危險;海盜行為、罷工或停工,或我們無法控制的其他情況。如果任何一方因上述原因無法履行,您的所有押金和付款將退還給您。

多倫多城市游輪條款和條件的補充

責任限制

對於因您參加游輪(“服務”)而造成的任何性質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宣佈為全球大流行。COVID-19 具有極強的傳染性,據信主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接觸傳播。

根據適用的指導方針,多倫多城市游輪已經採取了全面的預防措施,旨在防止在您使用服務期間引入和傳播COVID-19。但是,儘管我們採取了緩解措施, 但我們無法保證您或您的團隊成員在使用服務期間不會接觸到COVID-19。

因此,在不限制上述責任限制的情況下,以下條款和條件對本服務有效:

(1)客人承擔風險--你承認COVID-19的傳染性,儘管多倫多城市游輪努力減輕這種危險,但你在參與服務期間可能會接觸或感染COVID-19,這種接觸或感染可能導致人身傷害、疾病、永久性殘疾或死亡。您了解,接觸或感染COVID-19的風險可能是由於您和他人的作為、疏忽或疏忽造成的。您承擔上述所有風險,並對您可能經歷或招致的與 COVID-19 相關的任何傷害(包括但不限於人身傷害、殘疾和死亡)、疾病、損害、損失、索賠、責任或費用承擔全部責任(“索賠”)。

(2)客人放棄多倫多城市游輪的責任--你免除、承諾不起訴、解除多倫多城市游輪、員工、代理人和代表的索賠,包括由此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形式的所有責任、索賠、訴訟、損害、成本或費用。本免責條款包括基於多倫多城市游輪公司、其員工、代理人、代表、供應商和獨立承包商的行為、疏忽或疏忽的任何索賠,無論COVID-19感染發生在參與服務之前、期間或之後。

進入設施和/或登船,即表示您同意受這些條款和條件的約束。